今日扬州网消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全省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效益好的企业,员工工资涨幅最高可达20%,效益一般的,最低也不能低于3%。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企业工资增长目标也将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调控目标执行,最低涨幅绝对不会低于3%,效益好的企业将通过工资协商机制,确定合理的增长比例,具体指导线正在制订之中。
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中可以看到,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14%,这适用于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经济效益基本持平的企业;预警线为16—20%,这是对工资提高的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的预警提示,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度显著增长的企业;增长下线为3—4%,这个目标适用于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但其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企业工资涨幅指导线是根据当地GDP总值的增幅、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等指标制订出来的。根据2006年扬州这几项指标的增长幅度看,今年我市企业工资增幅不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据透露,目前,今年我市企业工资增幅最低指导线已经报市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高增幅等指标正在测算制订当中。
市劳动部门指出,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企业应当每年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单位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职工工资总收入,建立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而提高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 刘继宝 田文荟)